半岛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,展示员工精神面貌,规范公司制服管理,特制定本规范。
3.1.1行政部负责制服预算、样式选定、登记造册、验收、保管、发放、残值核算与赔偿处理等的执行工作,同时负责检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。
3.1.2采购部负责员工制服预算审核、制作、进出库;财务部负责制服折旧款的资金处理与财务核算工作。
3.2.2写字楼员工及总监及以上管理人员制服标配:西服七件套+胸牌(外套1件,长袖衬衫2件,短袖衬衫2件,男裤2条/女裤1条+女裙1条);车间员工及经理级以下管理人员制服标配:工作服六件套(秋冬外套2件,工作裤2条,T恤2件)。
3.2.3新员工入职一周之后,公司向其发放办公及工作制服(写字楼制服一次性定制发放;车间工作服按季发放,详见第3.2.5条款)。外套和裙裤的正常使用期为2年,衬衫或T恤的的正常使用期为1年。在正常使用期内,公司不再发放新的制服。超出使用期的,行政部视衣服折旧程度确定是否为员工发放新的工作服半岛。如需发放新的工作服半岛,需报行政经理审核通过后执行半岛。
3.2.4制服定制与发放工作,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,各部门如需临时新增制服或提出特殊的发放需求(如保安服、厨师服等),需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。
3.2.5车间员工夏装(T恤)发放时间为每年5月份,冬装(外套)发放时间为每年10月份。
3.2.6公司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配备工鞋,工鞋使用年限依岗位设定。工鞋一经配备,也应按照本规定执行。
3.3.1员工制服由个人负责保管,如发现破损半岛、报废、丢失应立即报告行政部,及时办理定制或补领手续,同时按规定予以赔偿。赔偿的计算方式见第3.3.3条款。
3.3.2员工制服属个人贴身衣物,无法回收再用,员工一经领用,公司不再接受退回。制服使用时间未过折旧期(或未满合理使用年限)或员工合同期内,因员工离职或被辞退等原因终止与公司的雇用关系的,离职员工应按照制服残值偿还公司损失。残值计算方式详见第3.3.3条款。
3.3.3.1员工制服若在折旧年限内破损、遗失,须支付未到使用年限的折旧费(按月份数计算)。
3.3.3.2员工如三个月之内离职或被辞退,须支付制服全款;三个月以上者,须支付未到使用年限的折旧费(按月份数计算)。
3.4.1所有员工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统一着装(如遇周六且无重要接待工作,可着便装)半岛,注意仪容仪表,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,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。
3.4.3制服应保持整齐、清洁、平整不起皱、不掉线着工作装时,应保持庄重、利落、搭配得体;严禁穿着奇装异服、严禁穿着露肩、露背、露胸等不雅服饰。
3.4.5鞋应保持清洁光亮,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;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、不得穿拖鞋、拖鞋式凉鞋等。男士不允许穿凉鞋。
3.4.6穿着衬衣时,衬衣必须束腰,不得挽袖以及不系纽扣;穿着西装外套时,必须挂上公司订购的胸牌。
3.4.7在公司行走需佩戴厂牌。厂牌遗失、损坏需到人事部补办,扣缴工本费20元。
3.5.2行政部不定期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有不符合公司着装规定的情况,按20.00RMB/次处以乐捐处罚(罚金当月工资里扣除),并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,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纠正本部门员工的不规范着装行为。经行政部提醒后仍未能改善的,将被记录在各部门当月的“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记录表”(目前暂未有此项管理工具)并作为月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,体现在员工及其直属主管的工作评价结果上。